互联网使用真能促进性别观念现代化吗?论文结论与体感为何不同?

原创 loveyou i  2024-04-28 11:42  互联网使用真能促进性别观念现代化吗?论文结论与体感为何不同?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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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让性别观念现代化了吗?

2022 年,某女性脱口秀演员,代言一个品牌,就被男性网民们攻击,直到品牌方宣布与这位演员没有商业合作才告一段落。而且,同样的剧情一年内重复了 3 次。

为什么这位演员有此待遇呢?是因为很多人认为她的段子里无差别地攻击男性。

那么,互联网的使用,是让性别观念现代化了吗?

所谓的性别观念现代化,一般都会认为是从女性歧视向男女平等转移。

宣宣从近期的学术期刊上,看到了一篇论文,论文的结论很明确:中国青年的互联网的使用 “推动了社会性别观念的现代化”。

但是女演员品牌营销翻车 4 次事件,能让我们从体感上相信互联网的使用促进了性别观念现代化了吗?

所以,我们深入论文的细节,看看在哪里有冲突。这对修炼数据思维是个很好的练习。

这篇论文认为,“性别平等观念在现代社会中被赋予了重要意义,它已经成为衡量社会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指标之一”。

那么青年使用互联网,对社会性别观念向性别平等方向运动,影响是不是正面的呢?

研究者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2012 年到 2021 年的数据来观察一下。

性别观念是被解释变量。怎么得到的呢?是用 4 个问题的答案合并处理得到的。这 4 个问题是:

●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

●男性能力天生比女性强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在经济不景气时,应该先解雇女性员工

具体的数据处理方法,是提取公因子。重点是,“四个项目仅 1 个特征根大于 1,这表明可以提取出唯一的‘性别观念因子’”。 再对这个 “性别观念因子” 做标准化处理,生成一个得分范围在 0 到 100 之间到性别观念变量。得分越高表明性别观念越平等和现代。

解释变量主要是信息型互联网使用和使用频率。

信息型互联网使用,指的是把互联网作为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其他来源就赋值为 0,否则就是赋值为 1。

调查定义的 “青年” 是什么范围呢?18 岁到 44 岁。样本有 12919 个。

那么,中国青年群体有多少比例的人,是以互联网为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呢?

答案是:56.3%。

中介变量是收入。调节变量是性别。

控制变量有年龄、教育年限、党员身份、健康状况、父母受教育程度(择其最高者)、配偶收入、城乡类型等。

模型采用多元线性回归。

结果显示信息型互联网使用对于青年性别观念有显著正效应。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信息型互联网的青年性别观念得分比非信息型互联网使用的青年性别观念得分约高 0.511 分, 这表明信息型互联网使用对青年性别观念平等可能有促进作用。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青年性别观念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

看性别,存在显著性别差异,这种影响在青年女性群体中表现最明显。

个人年收入在互联网技术对青年女性性别观念影响中起着部分中介效应。约占总效应的 4% 多一些。但是对青年男性没有这个效应。

这就是研究的主要发现。

怎么看待论文的结论与互联网的体感不同呢?

回看论文的细节,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当前中国青年的性别观念整体上已经非常接近现代水平了。

论文中的数据显示,性别观念得分,整体平均就是 78.99 分,标准差 10.30 分。整体平均就在达到了 80 分的高位,减掉 2 个标准差都在接近 60 分,绝大多数都是现代型的了。

第二,效应量太小。

信息型互联网使用仅仅比非信息型的高 0.5 分左右,在百分制的尺度下,这点效应即使是统计显著的,又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呢?

第三,最重要的,是性别观念的量表不准确。

研究用的测量性别观念的 4 个问题,它们的含义,和支持和反对它们的理由,是一样的吗?

我们以 “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 这句话为例。

赞同或者反对,是基于事实的,还是基于观念的?是基于概率的,还是基于结果的?

也许,很多人认为,赞同 “男人以事业为重”,只是不赞同 “女人以家庭为重”。还有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愿,这句话就没有问题,我们反对的是强制。也许还有人认为,双方都应该以 “事业为重”(大家都要独立),或者双方都应该以 “家庭为重”(家庭第一,不分男女),男性以事业为重的目的是为了家庭的话,那就是以家庭为重的不同路径,而不是性别角色期待了。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些各式各样的观念,哪一个是可以得 100 分的观念?

这是用因子分析解决不了的问题。

所以,尽管每一个题器只有一个特征根,那么你怎么知道这个特征根是与性别观念有关的?或者说,是肯定代表研究者的理论观念的?

此外,性别观念的维度远不止这 4 个问题代表的内容,仅仅用 4 个问题根本测量不到完整的性别观念。

更中性的,如果用一个一维的光谱,应该是左边是女性歧视,中间是男女平等,右边是男性歧视。在百分制的尺度下,50 分是平等的,小于 50 分是歧视女性的,大于 50 分是歧视男性的。而一个更全面、更敏感的量表,能够真实地刻画一个人的性别观念。

综上所述,性别观念的简单化、片面化导致了我们对研究结论的疑虑。

数据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没有方法论的支持,输出依然是不可信的。

汪斌、朱涛,《数字转型背景下互联网使用与青年性别观念变迁 —— 基于 2012—2021 年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24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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