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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2014 年 “国九条” 颁布之后的那一段波澜壮阔的股市发展史,印象最深刻的却是 “熔断机制”。
2015 年 6 月,中国股市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波动,被称为 “股灾”。为了应对这种剧烈波动,中国证监会宣布将从 2016 年开始实施熔断机制。
当时的规则是:当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 5% 时,将触发熔断,暂停交易 15 分钟;如果跌幅扩大至 7%,则再次触发熔断,当天交易提前结束。然而,实施后不久,这一机制就遭遇了考验。
在 2016 年 1 月 4 日,也就是熔断机制实施的第一天,市场就因担忧中国经济放缓和人民币贬值而出现了大规模抛售,触发了熔断。仅在实施后的四个交易日内,市场就两次触发熔断。这导致了对熔断机制有效性的广泛质疑。
鉴于熔断机制实施后市场的不稳定反应,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晚宣布暂停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随后证监会正式宣布废除熔断机制。
中国股市熔断机制的尝试是一个短暂的历史片段,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来控制市场极端波动风险,但因其实际运行效果与初衷存在差距,最终被搁置,成为股市发展史上的一个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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